为更好地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会服务的创新性及多元化,扩大慈善公益事业的辐射半径,力求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以不断促进虎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虎门慈善会将开展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目的
(一)挖掘社会需求,培育公益项目。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整合社会资源,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挖掘群众需求,设计实施一批广大群众需要且普遍受欢迎的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有效满足社会服务需求。
(二)扶持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因应服务对象需求设计出具参与性、成效性的服务项目,培养支持具可持续性发展的优秀项目,助力慈善事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三)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服务成效。将慈善资金作为一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社会大众将人、财、物投入公益领域。通过实施项目化服务和建立严格的评估制度,促使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财务配置和服务成效,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推动全民慈善,激发社会创新。通过有效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和社会大众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逐步推动全民慈善。创新性地整合各方力量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东莞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管理科学,按时提交年报并且年检合格,并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前一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申报前两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机构和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三)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2.等级评估为3A以上;
3.获得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品牌展示点。
4.近两年内在虎门镇有实施公益慈善项目的社会组织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三、资助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资助范围
项目应符合虎门慈善会服务范围,实施范围必须为虎门镇内。优先资助扶弱助残类、为老服务类、扶智扶志类、救助帮困类服务项目;及其他有利于促进我镇居民社会福祉的慈善公益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扶弱助残类。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2.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3.扶智扶志类。主要面向虎门镇各学校学生,针对青少年在心理健康、人际交往、学业困难、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需求,通过知识教育、思想引领、实践支持、精准关爱等多种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更加注重人文关怀,突出“扶智”和“扶志”,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和意志品质。对不良行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社区青少年帮教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帮教工作以及助学帮困等服务。
4.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对社区内低保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支出性贫困家庭、困难家庭及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特殊困难的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5.社区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社区融合、社区互助、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美化以及其他解决社区实际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的服务。
6.其他公益项目。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五、项目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影响一定比例人群需求的社会问题;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目标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四)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实施计划设计合理,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经费安排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由东莞市虎门慈善会专项资金中支出,项目总金额为250万元(含协办经费),单个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同一社会组织最多可获选3个项目;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预申报(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各申报主体填报《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预申报表》(附件 4)。命名方式为:第五届+社会组织名称+项目名称,将可编辑的Word版等申报资料在10月31日24点前发送到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项目部邮箱:dgsxxm@163.com。
(二)项目征集与申报说明会(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面向有意愿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召开申报说明会,讲解本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活动的事项安排,并开展项目设计培训,提升参与社会组织人员的项目设计能力。
各申报主体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及要求在业务主管单位、社区的帮助和指导下,进行具体项目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填写《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等附件(附件 1、2、3),命名方式为:第五届+社会组织名称+项目名称,将可编辑的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以及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申报资料在11月16日24点前发送到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项目部邮箱:dgsxxm@163.com。
(三)项目初审(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
对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要求的创投项目,并进行项目优化。优化后的项目方案将可编辑的Word版于2023年11月20日24点前发送至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项目部邮箱:dgsxxm@163.com。
(四)项目评审与优化(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6日)
采用网络投票(占总分值10%)和评审小组评选(占总分值90%)相结合的方式,对初审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评审专家组从项目设计的服务类型、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编制、申报单位项目执行能力、相关经验、服务标准、预期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
对获选项目进行优化,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准确。优化后的项目方案将将可编辑的Word版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须于2023年12月6日24前发送至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项目部邮箱:dgsxxm@163.com。
(五)项目公示与签约(2023年12月7日至12月30日)
虎门慈善会将资助项目情况通过“东莞市虎门慈善会”、“慈善虎门”微信公众号、虎门慈善会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主办单位与各资助项目执行方签订项目协议,并对资助项目实施管理要求进行说明。
(六)项目实施(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资助项目执行方须每月24日前向主办单位报送当月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下月实施计划。主办单位对各资助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要求资助项目执行方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追缴已拨付的资金。
(七)项目评估与总结
1.项目中期评估(2024年7月)
资助项目在执行中期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中期总结报告、项目自评、项目财务报告等。主办单位对各资助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效、预期目标匹配程度、社会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总结阶段性成果。
2.项目末期评估(2024年12月)
资助项目在结项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项目自评、项目财务报告等。主办单位对各资助项目开展末期评估,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效、预期目标匹配程度、社会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收集各资助项目材料,形成项目汇编资料;开展项目总结会,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项目影响力。
八、资金拨付与项目监管
(一)签订协议并收到项目拨款申请单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助总额的50资金,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40
,项目末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10
;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资助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三)资助项目执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四)资助项目执行方未严格按照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拨付所申请项目的后续资金,同时依法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五)资助项目执行方需要做好财务管理和预决算收支清单,严格项目报销制度。主办单位将在项目评估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若发现财务不合规,将依法追究项目申报主体的民事责任,并保留资助资金追回的权力;
(六)主办单位负责督促资助项目执行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并针对资助项目执行团队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督促资助项目执行方每月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
通过“东莞市虎门慈善会”、“慈善虎门”微信公众号、虎门慈善会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
联系方式: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联系人:万学锋、黄凯锋
联系电话:0769-82266330;
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4楼。
附件:1.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 报表
2.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预算明细表
3.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具体实施计划
4.第五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预申报表
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