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慈善会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
公益创投项目
为更好地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会服务的创新性及多元化,扩大慈善公益事业的辐射半径,力求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以不断促进虎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东莞市虎门慈善会在虎门镇内开展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的
(一)挖掘社会需求,培育公益项目。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整合社会资源,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挖掘我镇群众的需求,设计实施一批广大群众需要且普遍受欢迎的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有效满足社会服务需求。
(二)扶持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推动社会组织积极思考、参与,因应服务对象需求设计出具参与性、成效性的服务项目,培养支持具可持续性发展的优秀项目,助力慈善事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三)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服务成效。将慈善资金作为一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社会大众将人、财、物投入公益领域。同时,通过实施项目化服务和建立严格的评估制度,促使接受资助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财务配置和服务成效的达成,切实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推动全民慈善,激发社会创新。通过有效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和社会大众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逐步推动全民慈善。将“慈善公益”与“民间智慧”理念有效结合,改变传统被动的慈善公益理念和模式,创新性地整合各方力量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服务。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东莞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不接受以个人或未经登记的组织提出的项目申报;
(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三)三年内无年检不合格、无违法记录和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四、资助周期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五、资助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为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救孤助老、社区治理、教育创新、就业扶助以及其他有利于促进我镇居民社会福祉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慈善公益服务。
六、项目要求
(一)项目有专职人员以及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力资源;
(二)项目的实施范围必须在虎门镇内;
(三)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影响一定比例人群需求的社会问题;
(四)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五)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目标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六)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实施计划设计合理,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七、经费安排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由东莞市虎门慈善会专项资金中支出,项目总金额为150万元(含协办经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同一社会组织最多可获选2个项目;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
八、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020年6月30日至7月26日)
1、发布通知。通过“东莞市虎门慈善会”微信公众号、虎门报、“虎门社协”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各界发布创投征集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设计。各社会组织依据各自专业优势以及服务地域,开展项目调研,摸清服务对象需求,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申报项目的服务内容要符合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组织的服务特色、切合社会民生需要、与社会公益息息相关;
3、申报书提交。各申报主体认真填写《东莞市虎门慈善会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等附件,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将申报资料报东莞市虎门慈善会邮箱:dghmcs@21cn.com。
(二)项目初审(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
汇总材料后,对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要求的创投项目。对基本符合创投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书撰写培训,进行一对一辅导,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各申报主体于2020年8月3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与逻辑校验(2020年8月4日至8月21日)
采用网络投票(占总分值10%)和评审小组评选(占总分值90%)相结合的方式,对初审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确定入选资助的公益项目,并对资助项目开展项目逻辑校验工作,以优化项目计划。资助项目情况将通过“东莞市虎门慈善会”微信公众号、虎门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项目签约与洽谈(2020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主办单位与各资助项目执行方签订项目协议,并对资助项目实施管理要求进行说明。
(五)项目实施(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各资助项目执行方须每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报送上月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主办单位对各资助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要求资助项目执行方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追缴已拨付的资金。
(六)项目总结(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7日)
资助项目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由主办单位对创投项目的实施成效、预期目标匹配程度、社会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高项目影响力。
九、资金拨付与项目监管
(一)签订协议后1周内,拨付资助总额的50%资金,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40%,项目末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10%;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资助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三)资助项目执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四)资助项目执行方未严格按照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拨付所申请项目的后续资金,同时依法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五)资助项目执行方需要做好财务管理和预决算收支清单,严格项目报销制度。主办单位将在项目评估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若发现财务不合规,将依法追究项目申报主体的民事责任,并保留资助资金追回的权力;
(六)主办单位负责督促资助项目执行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并针对资助项目执行团队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督促资助项目执行方每月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
微信公众号: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联系方式:东莞市虎门慈善会,联系人:万学锋、黄凯锋,联系电话:0769-82266330;
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4楼。
附件:1、东莞市虎门慈善会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南;
2、东莞市虎门慈善会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3、东莞市虎门慈善会第二届“创益种子计划”公益创投项目申报预算明细表。
(附件请前往下载中心下载)
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2020年6月24日